市城建委關于立即開展全市建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檢查的緊急通知
武城建[2011]161號
各區建設局、建管站,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
7月12日上午,位于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一出租倉庫發生重大火災,共造成14人死亡。該事故的發生,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血的教訓,再次給我們敲響了警鐘。為吸取教訓,消除隱患,根據全市消防安全緊急會議的要求,結合我市建設工程實際,經研究,決定從即日起至8月12日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全市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檢查?,F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二、檢查內容
(一)參建各方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是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開展消防檢查。
(二)施工單位是否結合施工現場實際制定消防安全專項方案,是否制定用火、用電、用氣和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儲存及使用等消防安全制度;總承包及分包單位是否明確各自消防安全職責。
(三)施工現場是否設置臨時消防給水系統,消防器材配備是否符合標準并完好、便于使用;臨時設備布置是否符合消防規定,是否劃分了明確的用火區,留出防火間距,消防通道是否暢通;高層建筑(30m及以上)是否隨層設置消防水源管道;施工用電是否符合標準規范,特種作業人員(尤其是電焊工)是否持證上崗。
(四)施工現場活動板房建設是否符合《武漢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辦法》規定,民工宿舍內是否存在亂拉電線、私接大功率電器、私自使用燃氣爐現象;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圍網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工地內有無違規吸煙等現象。
(五)施工單位是否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及逃生教育并認真記錄;是否制定施工現場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重要施工階段的防火預案是否完備,措施是否落實。
(六)監理單位是否做到督促施工各方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定;是否及時制止各類違章、違規作業;發現違規施工是否及時下發隱患整改或停工指令,并督促整改落實;對于拒不整改的,是否履行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責任。
三、檢查安排
(一)項目自查(7月13日-7月23日)。由建設單位牽頭,組織施工、監理單位對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情況進行全面自查,確保檢查不留漏洞和死角,及時發現消防安全事故隱患和苗頭。對于自查中發現的問題,按照邊查邊改的原則,立即全面整改。對于重大火災隱患,由施工單位負責人現場督辦整改。自查及整改情況經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蓋章確認后,于7月24日前報工程項目受監的建管部門備案。
(二)市區普查(7月24日-8月4日)。在項目自查的基礎上,市、區建管部門要按照市區分工和檢查內容,組織對所轄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情況進行普查。對普查過程中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要責令企業及其工程項目限期整改,重大隱患停工整改,整改情況要及時跟蹤復查,確保整改到位。
(三)全市督查(時間待定)。市城建委已成立督查組,結合全市在建工程消防檢查開展情況,適時對各區開展督查、巡查。凡在督查過程中查出存在嚴重消防安全隱患的工程項目,將責成區建管部門依法從嚴實施處罰,并進行不良行為記錄與公布;同時,對消防安全隱患較集中的區進行通報批評。
四、有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進入6月份以來,我市建設工地連續發生了兩起活動板房火災事故,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影響較大且為我們敲響了警鐘。因此,各單位、各部門務必充分認識做好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牢固樹立主體責任意識,采取拉網檢查的方式,認真排查火災隱患,堅決杜絕“搞形式,走過場”,最大限度的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
(二)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建設工程參建各方要按照國務院23號文要求,切實履行并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消防安全負總責,要牽頭組織本項目施工、監理及相關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督促落實各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施工單位對工程項目消防安全直接負責,要立即對本單位所有在建工程消防安全工作進行全面自查,不留漏洞和死角,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和事故苗頭。要落實企業領導帶班制度,凡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工地,必須由企業領導帶班督辦整改,直到隱患消除;監理單位對工程項目消防安全負有監理責任,要認真履行安全監理職責,督導施工單位認真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發現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督辦整改,必要時向建設單位和管理部門報告。
(三)加大力度,嚴格檢查。各區建管部門接通知后,要立即進行動員,認真安排部署,督促所轄在建工程參建各方落實安全責任。同時,要結合夏季高溫特點,迅速對本轄區在建工程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重點落實高層建筑及活動板房防火措施。對查出的違法違規行為,各單位、部門要依法嚴肅處理。對隱患較多、問題突出、不能及時整改的工程項目,要實行跟蹤督辦,直至隱患完全消除、問題徹底解決。
各區建管部門將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工作情況書面材料于8月5日前報市城建安全站匯總。
聯 系 人:彭惠芬、吳稼煜
郵 箱:wujy@whjs.gov.cn
附件:全市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專項督查安排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