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湖北省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鄂建[2008]53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建委(建設局):
為進一步加強住宅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不斷提高住宅工程觀感和使用功能質量,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實際,我廳組織制定了《湖北省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下稱《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下稱分戶驗收)制度是對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制度的發展和完善,符合當前消費者對住宅工程質量的需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切實加強對分戶驗收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要求,細化措施,將其作為落實市場各方主體質量責任、提高住宅工程質量水平、減少住宅工程質量投訴的有效手段,認真抓實、抓好。
二、廣泛宣傳,積極實施。各地要及時組織對參建單位和質量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同時要充分利用電視、報刊、網絡等傳媒手段向社會大力宣傳分戶驗收制度,營造強大的外部輿論監督環境,增強各參建單位執行分戶驗收制度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目前已建立和實施分戶驗收制度的地區,要鞏固工作成果,規范管理行為,將分戶驗收工作引向深入;尚未建立分戶驗收制度的地區,要迅速啟動,根據《規定》要求,制定相應實施細則及配套檢查用表,指導各參建單位開展好分戶驗收工作。
三、嚴格標準,強化監督。各級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分戶驗收工作要加強過程中的巡查和竣工驗收時的監督抽查,對不按規定進行分戶驗收的要責令整改,竣工驗收監督時發現分戶驗收記錄內容不真實或存在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質量缺陷時,應責令終止竣工驗收,要求建設單位重新組織分戶驗收;對在分戶驗收工作中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標準的單位和個人,要按有關規定實施處罰,并作為不良記錄向社會公示。
四、不斷總結,逐步完善。分戶驗收作為一項新的質量監督管理制度,需要在實施中逐步完善和提高。各地應采取召開專題座談會、開展問卷調查等方式及時掌握分戶驗收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定期對分戶驗收工作進行總結,不斷發現新情況,解決新問題,使其日臻完善,力求做到程序合理、操作簡明、重點突出、成效明顯。另外,執行中有何意見及建議,請及時函告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
附件:《湖北省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管理暫行規定》
二○○八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