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墻改辦關于印發《武漢市建筑節能材料、新型墻體材料、化學建材
產品和技術備案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武墻改辦字〔2010〕11號
各區建管站(墻改節能辦),各有關單位:
現將《武漢市建筑節能材料、新型墻體材料、化學建材產品和技術備案管理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武漢市建筑節能材料、新型墻體材料、化學建材
產品和技術備案管理實施細則
根據《市建委關于加強建筑節能材料新型墻體材料化學建材產品和技術備案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武城建規[2010]100號)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建筑節能材料、新型墻體材料和化學建材產品和技術的使用和管理,確保建筑工程質量,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凡申請辦理備案的建筑節能材料、新型墻體材料、化學建材產品和技術應符合《建筑節能材料新型墻體材料化學建材產品和技術備案條件》(見附件)
二、建筑節能材料、新型墻體材料、化學建材產品和技術的生產企業及在漢經銷、代理企業或在漢辦事處(分公司)應向武漢市建筑節能辦公室、武漢市墻體材料改革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建筑節能與墻改辦)提出備案申請,并填寫《武漢建筑節能材料和新型墻體材料備案申報表》;
三、市建筑節能與墻改辦應根據備案條件對備案申報資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
四、資料審核符合備案條件后,市建筑節能與墻改辦在7個工作日內派員進行現場查驗;填寫《現場查驗表》;
五、委托法定檢測機構對企業產品進行出廠抽樣檢測;
六、檢測合格,按程序予以備案,并發放《武漢市建筑節能材料與新型墻體材料備案證》(以下簡稱:備案證);
七、經市建筑節能與墻改辦審查取得《湖北省新型墻體材料產品認定證書》和列入《湖北省建筑節能產品,技術和新型墻體材料推廣應用目錄》的產品和技術填寫《武漢市建筑節能材料與新型墻體材料備案申報表》辦理備案,發放《備案證》;
八、備案企業每半年應向市建筑節能與墻改辦報送一次產銷統計報表。
九、每年進行一次年審,于期滿前1個月提交備案年審資料,經復審和產品出廠抽樣檢測合格后辦理備案年審。
十、在建筑工程中使用的建筑節能材料、新型墻體材料、化學建材產品和技術,其質量應當接受市(區)建筑節能與墻改辦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達不到產品標準要求的,限期三個月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產品標準要求的,取消備案資格。
十一、提供虛假質量檢測報告、涂改、轉讓、出借《備案證》或制作虛假《備案證》者,取消其備案資格,并在相關媒體上予以公示。
十二、已備案的生產企業,其規模、場所、品種、工藝及主要設備變更時,應提交相關資料重新備案。企業法人、經營者發生變更或終止經營時,應當及時向市建筑節能與墻改辦辦理變更登記或辦理注銷手續。
十三、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在確定使用建筑節能材料、新型墻體材料和化學建材產品和技術時應查驗《備案證》;在新型墻體材料驗收、建筑節能專項工程備案、建筑工程竣工備案時應查驗《備案證》。
附件:
武漢市建筑節能材料新型墻體材料化學建材產品和技術備案條件
一、墻體保溫材料備案條件
(一)生產企業證照齊全,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
(二)生產企業具有中級及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不少于4人,提供職稱證件核查,質檢人員必須具備技術職稱資格證,持證上崗。
(三)生產企業的生產規模應達到:
干拌保溫砂漿年生產能力不小于3萬噸,生產車間面積不小于1500平方米。
(四)生產企業應具備以下生產工藝裝備:
1、原材料自動電子計量設備;
2、有效容積不小于2M3的無重力臥式混合機;
3、產品自動包裝設備;
4、自動除塵設備;
(五)生產企業應具備萬能試驗機、拉拔儀、抗折儀、電熱恒溫干燥箱、恒溫恒濕養護箱(室)、電子天平、標準法維卡儀、標準篩、試模等標準規范規定的主要試驗設備。
(六)膠粉聚苯顆粒外墻外保溫系統、無機保溫砂漿外墻外保溫系統應在本市建有生產基地,并具備以上工藝裝備。其他外墻保溫系統可應在武漢設立辦事處或分公司,有固定的經營辦公場所,場所面積不低于120㎡,并提供相應的租賃或買賣合同核查;在武漢以經銷或代理方式經營的,其經銷單位或代理機構必須是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的有限責任公司,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倉儲條件。
(七)膨脹聚苯板薄抹灰外墻外保溫系統產品質量應符合JG149-2003標準要求,膠粉聚苯顆粒外墻外保溫系統產品質量應符合JG158-2004標準要求,擠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墻外保溫系統產品質量應符合《建筑外墻外保溫技術導則》的相關要求,無機保溫砂漿外墻外保溫系統應符合JGJ144-2004準要求,聚氨酯復合外墻外保溫系統產品質量應符合《聚氨酯硬泡外墻外保溫工程技術導則》的要求,復合裝飾板系統、外墻自保溫體系產品應符合GB50411-2007和相關企業標準的要求。保溫材料產品質量應符合GB/T10801-2002標準要求。
二、建筑節能門窗和型材備案條件
(一)本地建筑節能門窗
1、生產企業注冊資金不少于100萬元,企業年生產能力不低于10萬平方米,生產車間面積不小于1000平方米;
2、生產企業應具備的生產工藝裝備:下料鋸床2臺、塑鋼門窗自動焊接機2臺(不少于8個頭)、自動清角機1臺、塑鋼門窗V型角縫清理機、塑料型材圓弧機、玻璃壓條鋸、水槽銑、端面銑、鋁合金下料鋸1臺、角碼鋸、組角機、液壓沖床。
生產企業應具備的檢測設備及量具:角強度測定儀、表面鍍層(氧化膜)測厚儀、尺寸檢測設備包括游標卡尺等。
3、企業必須通過ISO質量體系認證或具有健全、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4、企業具有中級及中級以上的技術職稱的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不少于4人,提供職稱證件核查,質檢人員必須具備技術職稱資格證,持證上崗。
5、塑料門窗產品質量應符合JG/T140-2005和JG/T148-2005標準要求,隔熱斷橋鋁合金門窗產品質量應符合GB/T8478-2003GB/T8479-2003標準要求。
6、備案、年審企業應無重大質量事故和不良記錄(因產品質量或施工質量有投訴情況,并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提供工程量不低于8000㎡以上的三家用戶意見,并加蓋開發商公章。
(二)外地建筑節能門窗
1、產成品進入武漢市場的,必須滿足上述各項要求,對企業情況進行考察核實,符合要求者針對項目發放《武漢市新型墻體材料與建筑節能材料備案證》;
2、在武漢加工制作的,在滿足上述各項條件的基礎上,應按照《建筑外窗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辦理相關手續。
3、專職售后技術服務人員(中級以上職稱)不少于2名,并提供職稱證件核查。
4、門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產品質量應符合GB/T8814-2004標準要求,隔熱斷橋鋁合金型材產品質量應符合GB5237-2004標準要求。
(三)節能門窗型材
1、本地節能門窗型材企業其產品和規模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有與企業生產規模相適應的生產、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要求。
2、外地建筑節能型材企業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應在武漢設立辦事處或分公司,需經法定管理部門注冊,有固定的經營辦公場所,場所面積不低于120㎡,并提供相應的租賃或買賣合同核查;在武漢以經銷或代理方式經營的,其經銷單位或代理機構必須是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的有限責任公司,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倉儲條件。
三、新型墻體材料備案條件
(一)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
1、生產企業年生產能力在10萬立方米以上。
2、有配套完整的生產線,采用自動配料、機械切割和蒸壓養護生產工藝。
蒸汽供應量和蒸汽壓力滿足生產規模與工藝質量要求;產品堆放場地應能存放15天以上產量的產品(不低于4000平方米),并應有防雨遮蓋。
3、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GB11968-2006的技術要求,以粉煤灰為原料或摻加工業廢渣的產品,其放射性符合GB6566-2001要求。產品出釜后,廠內養護齡期不得小于7天。
4、試驗室須具備能檢驗產品的外觀尺寸、抗壓強度、干密度、含水率、原材料生石灰消化速度等項目的設備。
(二)石膏砌塊
1、企業年生產能力15萬平方米及以上。
2、有完整的生產線,采用自動計量、機械成型生產工藝。
采用自然干燥的生產企業,產品堆場不小于1500平方米。
3、產品質量符合建材行業標準JC/T698-1998的技術要求,其中厚度80mm以上,抗壓強度為5Mpa以上,抗折強度為1Mpa以上,干燥收縮值不大于0.8mm/m,含水率不大于10%。
4、試驗室應具備能檢驗產品強度、密度、吸水率、外觀尺寸及原材料等項目的設備。
(三)輕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
1、生產企業單線年生產能力在5萬立方米及以上。
2、有完整的生產線,采用自動配料、機械成型生產工藝。
成型機為QT6-15及以上半自動或全自動固定式機型;配料計量設施齊全;具備蒸汽養護裝置或6000平方米以上滿足28天自然養護要求的場地。
3、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GB/T15229-2002的技術要求,其中孔型為雙排孔及以上,強度等級為MU3.5及以上,干體積密度不大于1000kg/m3,干燥收縮值不大于0.4mm/m。摻加工業廢渣的,其放射性符合GB6566-2001要求。
無蒸汽養護工藝的企業,產品在廠區內的自然養護齡期不得少于28天;有蒸汽養護工藝的,產品在廠區內的自然養護齡期不得少于7天。
4、試驗室應具備能檢驗產品的強度、密度、吸水率、外觀尺寸、原材料骨料松散密度和顆粒級配等項目的設備。
(四)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
1、生產企業單線年生產能力在5萬立方米及以上。
2、有完整的生產線,采用自動配料、機械成型生產工藝。
成型機為QT6-15及以上半自動或全自動固定式機型;配料計量設施齊全;具備蒸汽養護裝置采用蒸汽養護或蒸壓養護。
3、產品質量符合建材行業標準JC862-2000的技術要求,其中,孔型為多排孔,強度等級為MU7.5及以上,干燥收縮值不大于0.5mm/m。摻加工業廢渣的,其放射性符合GB6566-2001要求。
經蒸汽養護后的產品,在廠區內的自然養護齡期不得少于7天。
4、試驗室應具備能檢驗產品強度、密度、吸水率、外觀尺寸及原材料骨料松散密度和顆粒級配等項目的設備。
(五)玻璃纖維增強水泥隔墻條板
玻璃纖維增強水泥輕質多孔隔墻條板(簡稱GRC板)
1、企業年生產規模為15萬平方米以上。
2、采用機械制板成型工藝。
3、GRC板符合行業標準GB/T19631-2005的技術要求。摻加工業廢渣的產品,其放射性符合GB6566-2001要求。
4、試驗室應具備能檢驗產品干密度、含水率、外觀、尺寸、結構性能及原材料等項目的設備。
試驗室須具備能檢驗產品的強度、面密度、含水率、外觀尺寸、結構性能及原材料骨料松散密度和顆粒級配等項目的設備。
(六)鋼絲網架水泥聚苯乙烯夾芯板
1、生產企業年生產規模為20萬平方米及以上。
2、采用自動化或半自動化制板成型工藝。
3、鋼絲網架水泥聚苯乙烯夾芯板符合行業標準JC623-1996的技術要求。
4、試驗室須具備能檢驗產品外觀、尺寸、結構性能及原材料(水泥、鋼筋)性能等項目的設備。
(七)建筑隔墻用輕質條板
1、企業年生產規模為15萬平方米及以上。
2、采用自動配料、機械制板成型工藝。
配料計量設施齊全;產品堆放場地不少于3000m2,并應有防雨遮蓋;以水泥為膠結材料的產品在廠內的自然養護期不得少于28天。
3、建筑隔墻用輕質條板符合國家標準JG/T169-2005的技術要求,其中厚度不小于80mm,干燥收縮值不大于0.6mm/m,面密度不大于80kg/m2,含水率不大于10%。摻加工業廢渣的產品,其放射性符合GB6566-2001要求。
(八)蒸壓灰砂空心磚
1、生產企業年生產規模為3000萬塊標準磚及以上。
2、有配套完整的生產線,采用自動配料、機械成型和蒸壓養護生產工藝。
蒸汽供應量和蒸汽壓力滿足生產規模與工藝質量要求;產品堆放場地不低于4000平方米。
3、產品質量符合標準JC/T637-1996的技術要求,其中,孔洞率≥25%,強度等級為MU10以上。干燥收縮值不大于0.5mm/m。
產品出釜后,廠內養護齡期不得小于7天。
4、試驗室須具備能檢驗產品的外觀尺寸、抗壓強度、原材料、生石灰消化速度等項目的設備。
(九)蒸壓粉煤灰磚
1、企業年生產規模為3000萬塊標準磚及以上。
2、有配套完整的生產線,采用自動配料、機械成型和蒸壓養護生產工藝。
蒸汽供應量和蒸汽壓力滿足生產規模與工藝質量要求;產品堆放場地不低于4000平方米。
3、產品質量符合建材行業標準JC239-2001的技術要求,放射性符合GB6566-2001要求。其中,強度等級為MU15以上,干燥收縮值不大于0.5mm/m。
產品出釜后,廠內養護齡期不得小于7天。
4、試驗室須具備能檢驗產品的外觀尺寸、抗壓強度、原材料、生石灰消化速度等項目的設備。
(十)混凝土多孔磚
1、生產企業年生產規模為3000萬塊標準磚及以上。
2、有完整的生產線,采用自動配料、機械成型生產工藝。
成型機為QT6-15及以上半自動或全自動固定式機型;配料計量設施齊全;具備蒸汽養護裝置或6000平方米以上滿足28天自然養護要求的場地。
3、產品質量符合建材行業標準DB42/T222—2006、JC943-2004的技術要求,其中孔洞率≥30%,多排孔,半盲孔,強度等級為MU10以上。摻加工業廢渣的,其放射性符合GB6566-2001要求。
無蒸汽養護工藝的企業,產品在廠區內的自然養護齡期不得少于28天;有蒸汽養護工藝的,產品在廠區內的自然養護齡期不得少于7天。
4、試驗室應具備能檢驗產品的強度、密度、含水率、外觀尺寸、原材料骨料松散密度和顆粒級配等項目的設備。
(十一)混凝土實心磚
1、生產企業年生產規模為3000萬塊標準磚及以上。
2、有完整的生產線,采用自動配料、機械成型生產工藝。
成型機為QT6-15及以上半自動或全自動固定式機型;配料計量設施齊全;具備蒸汽養護裝置或6000平方米以上滿足28天自然養護要求的場地。
3、產品質量符合建材行業標準JC943-2004的技術要求,其中,強度等級為MU15以上。摻加工業廢渣的,其放射性符合GB6566-2001要求。
無蒸汽養護工藝的企業,產品在廠區內的自然養護齡期不得少于28天;有蒸汽養護工藝的,產品在廠區內的自然養護齡期不得少于7天。
4、試驗室應具備能檢驗產品的強度、密度、吸水率、含水率、外觀尺寸、原材料骨料松散密度和顆粒級配等項目的設備。
四、塑料管道、防水材料、建筑涂料備案條件
(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二)產品質量達到相關標準要求;
(三)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四)符合國家環境保護要求和衛生許可相關要求。
五、地源熱泵系統、太陽能熱水系統備案條件
具備生產、設計、施工能力,經專家評審通過后予以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