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及安全生產工作督查情況的通報
鄂建文〔2015〕13號
為深入推進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強化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省廳于2015年元月6日至16日,組織對全省17個市、州及部分縣、市、區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開展情況及安全生產監管工作進行了督查?,F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按照住建部和省廳關于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的要求,各地主管部門高度重視,成立了主要領導掛帥的領導小組;各職能部門迅速行動,研究制定相關措施,層層發動,統籌部署,采取召開專題會議、制發文件、開展排查和舉辦宣貫會、培訓會及觀摩會等形式,全面推進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武漢市、咸寧市研究制定了項目經理質量安全十項規定實施辦法,武漢市政府專題研究并協調有關部門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宜昌、襄陽、隨州、孝感等市制定了實施方案,細化責任分工,分解任務,明確責任人和完成時間,確保專項治理行動順利開展;武漢、宜昌、黃岡、襄陽、十堰、荊門等地共組織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現場觀摩會13場,積極推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工作;黃石市為提高監督執法效率,將各部門涉及的一般性行政處罰統一集中管理,實行建筑市場聯動管理集中執法工作機制;黃岡市細化工作要求,制定了項目《法定代表人授權書》統一格式,明確要求具有執業資格的承諾人在《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上,必須加蓋本人執業資格印章;恩施州抽調專人,成立專班,負責組織、督促、協調和指導相關工作;宣恩縣對轄區在建項目全覆蓋地組織排查,發文通報存在問題的項目和責任人,采取約談、記分和實行不良記錄等方式嚴肅懲處違法違規行為。
截至2014年12月底,各地共舉辦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宣貫培訓會52場,培訓范圍覆蓋全省所有地區。各地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和排查整治,通過檢查、專項督查,全省共檢查在建施工項目8337個,下達各類執法文書3696份,對嚴重違法違規的37家企業,36個人員進行了處罰。工程建設參建各方主體都感受到了壓力,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正在發揮積極作用。
同時,各地認真貫徹住建部“12.29”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迅速行動。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要求,主要領導親自抓安全生產工作,全面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排查活動,建立實行隱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隱患督辦銷號制度,從嚴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突出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強化對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管理,專項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行為正在逐步規范;起重機械“一體化”管理方式正在各地逐步推廣,對“一體化”企業管理進一步規范。為強化項目經理的質量安全責任,武漢市對存在違法行為的項目經理實行扣分處罰,對扣分行為進行了細化分類,提高了處罰的可操作性;武漢市、咸寧市采用政府購買服務,聘請專家參與建筑起重機械的專項檢查;恩施州、黃岡市等地邀請特種設備檢測單位參與安全檢查,防范和消除重大安全隱患;鄂州市強化行政執法,凡存在違法違規的工程項目一律處罰到位;隨州市建立“黑名單”制度,以市場手段嚴處性質惡劣和“屢教不改”的責任單位和相關人員。
本輪督查,省廳采取隨機抽查與安全事故企業定向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共檢查了62個在建工程項目參建各方主體的市場行為、質量安全責任落實及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等情況。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8項,大型公共建筑14項,商業住宅樓35項,軌道交通及市政橋梁工程5項,受檢工程建筑面積約458萬平方米。檢查建設單位59家,施工單位60家,監理單位57家。針對市場及質量安全方面的違法違規項目,督查組共下發執法建議書21份,責成各地下達停工整改通知書5份,限期整改通知書13份。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督查發現,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工作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質量安全責任不落實的現象還依然存在。
(一)在建設項目業主遵守建筑市場管理規定方面。有的項目建設單位未辦理施工許可證開工建設。如黃石市陽新縣“尚湖灣”居住小區,天門產業城0204#、025#、0403#樓,咸寧市凱悅學府家園16#等,沒有按規定辦理施工許可證。有的項目業主存在肢解發包行為,如孝感市榮欣柳岸春城工程,建設單位將基礎工程肢解發包。
(二)在施工單位履行主體責任方面。有的項目施工現場管理人員非承包單位工作人員,有的項目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未在現場設立管理機構,存在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現象。隨州市隨縣城市棚戶區改造6區10#樓工程,總包單位將勞務作業分包給個人;孝感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信息服務中心公展大廳、實驗用房工程,施工單位未在項目現場設立項目管理機構,也未派駐現場管理人員,項目由非本單位人員負責,存在掛靠行為。還有的施工單位忽視對項目的監督管理,以包代管,自查自糾流于形式,項目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沒有落實到位。黃石陽新“尚湖灣”居住小區,地基持力層與設計不相符,無設計變更文件,原材料檢驗滯后于施工,模板支架搭設、腳手架連墻件不符合規范要求,塔吊未驗收、辦理使用登記投入使用,物料提升機未檢驗也未辦理使用登記手續,且吊籠??垦b置失靈;鄂州市豐潤•景弘國際1、2、3、5、6#樓工程,未按設計圖紙施工,取消地下室無做設計變更;荊州江陵縣龍江花園商住樓工程,單樁承載力不滿足設計要求,未進行設計變更和施工圖審查,建筑層高增高未經設計單位變更設計和施工圖審查,塔吊基坑積水,現場無消防器材,活動板房不阻燃。
(三)在監理單位盡職履責方面。有的監理企業對施工現場質量、安全、進度管理不力,對分包隊伍資質審查、作業人員資格管理、專項方案審核把關不嚴。天門產業城0204#、025#、0403#工程,監理單位對高大模板支撐方案管理失效,對施工單位未按專家審查意見修改方案監管不力,架體搭設存在安全隱患。
(四)在項目主要管理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方面。有的項目主要管理人員在中標后隨意變更,沒有辦理相關變更手續。有的項目雖然沒有變更主要管理人員,但存在不到崗履職現象。荊州江陵縣龍江花園商住樓工程,項目主要管理人員均未到崗履職;黃石市陽新“尚湖灣”居住小區工程,項目經理未到崗履職,總監理工程師也未到崗履職。
(五)在行業監管責任落實方面。有的縣市區對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重視不夠,認識不高,行動不快,只限于發文件,忽視對企業落實責任的檢查督辦,文件多、落實少,檢查多、處罰少,效果不明顯。監管人員業務素質還有待提高,部分監管人員還存在發現不了問題,發現問題解決不了的現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深刻認識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的艱巨性及整治建設工程市場、質量、安全問題的緊迫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切實加強質量安全監管,實現建筑市場秩序的根本好轉。
(一)切實抓好整改落實。各地要針對本次督查和各地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督促各方主體認真加以整改。對存在嚴重問題的企業,要在一定區域內對其工程予以停工整改,某區域存在問題突出的,該區域所有工程都一律停工整改。各地對本次督查中存在問題的項目(含下達執法建議書、停工通知、整改通知),要將整改措施、整改結果于2015年1月30日前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省廳將適時組織“回頭看”。
(二)持續推進工程質量治理。繼續加大工程質量治理工作的推進力度,強化市州對縣(市、區)的檢查指導,持續開展工程質量問題排查、檢查、督辦,始終保持工程質量治理行動的高壓態勢。要完善工程質量治理工作機制,建立市場與現場聯動機制,在現場發現存在突出問題的企業,立即啟動對企業的資質動態核查,絕不手軟。要完善信息報送機制,按期報送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情況報表。
(三)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各地要按照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的總要求,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一律按照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上限進行處罰,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還要對其進入市場進行適度限制,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不良行為記錄,直至納入黑名單,堅決予以曝光。對具有執業資格的個人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堅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停止其執業資格并公告,情節嚴重的,記入不良信息“黑名單”予以曝光。
(四)強化行業監管創新。各地要把工作的重點從只對工程項目的監管轉移到對工程項目和企業監管并重上來,充分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要繼續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持續開展檢查和督查,依法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要建立建筑市場誠信管理信息系統,并與省廳信息系統聯網運行、實現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市場的實時動態綜合監管,提高建筑市場監管信息化水平。
(五)全力抓好安全生產。各地要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認真做好全省“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鄂辦發電【2015】8號)的要求,突出建筑施工中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等重點,加強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認真落實各項措施,切實消除隱患。要加強春節后復工前安全隱患排查和職工安全教育,確保施工安全。要按照省廳《關于集中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鄂建辦【2015】10號)的要求,把開展好安全生產大檢查作為做好年度管理工作開局的重要內容,統籌謀劃,真正做到全領域、全覆蓋。要嚴肅工作紀律,強化應急值守,嚴格執行24小時專人值班和領導在崗帶班制度,嚴禁擅離職守。要嚴格執行事故信息報告制度,確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時、準確上報。“兩會”及春節期間,全省住建系統實行安全生產零報告制度,有事報情況、無事報平安。要加強應急準備工作的檢查,確保組織機構、救援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落實到位,維護社會和諧穩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