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廣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工作的通知
鄂建文【2015】82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建委:
自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下稱標準化)試點工作啟動以來,武漢、宜昌、襄陽、黃石等試點市主管部門加強組織領導、積極部署安排,各試點企業和項目認真制定方案、勇于先行先試,經過一年多時間的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學習、可借鑒的示范成果,積累了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實踐經驗。為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強化施工過程控制,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結合實際,現就推廣標準化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大推廣力度
省廳于2014年10月印發了《關于開展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工作的實施意見》(鄂建文〔2014〕57號,下稱《實施意見》),對全省開展標準化工作進行了總體部署,明確了指導思想、工作目標、主要內容及實施步驟和有關要求。各級主管部門和廣大建筑施工企業要深刻認識開展標準化工作是夯實質量管理基礎、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推進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的重要舉措,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實施意見》的具體要求上來,結合本地區、本企業的具體情況,認真組織實施。
各試點城市要從主管部門、試點企業、試點項目等各層次進行梳理、分析和總結,形成具有推廣價值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指導圖冊等成果,為本地區持續開展標準化工作打好基礎,為其他地區開展標準化工作提供借鑒。同時,要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 向一級及以上資質企業和一定規模的項目延伸、向所轄縣(市、區)拓展。
其他市、州要加強與試點地區及項目的交流學習,借鑒其有效經驗和做法,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主要內容及具體措施,各遴選3—5家施工企業、4—6個工程項目,迅速啟動標準化工作。特別是對省重點培育的施工企業和重點項目,要率先納入標準化先行先試名單。
二、履職盡責,狠抓工作落實
試點市要結合本地區實踐情況,制定深入開展標準化工作的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要求和考評辦法,研究信息化與標準化融合發展機制,探索建立以質量行為標準化和實體質量控制標準化為核心的考評體系,科學評定、深入推進標準化工作。
其他市、州要大力開展宣傳動員,充分調動企業及工程項目參建各方的參與度和積極性。采取“走出去”和“請進來”相結合的方式,組織到受省廳表揚的標準化試點示范企業和項目進行觀摩學習,或邀請有關專家到企業、到基層授課指導。同時,督促和指導企業成立工作專班、建立工作機制,根據《實施意見》附件1、2確定的內容,參考借鑒宜昌市開展標準化工作的做法(見附件),結合地區、企業實際,完善、細化和充實相關內容,并加強檢查、考核,促進標準化工作有序推進。
省廳標準化工作辦公室(省質安總站)將在各地試點實踐經驗基礎上,加快研究制定“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實施細則”及有關配套文件,同時組織先行試點地區主管部門和施工企業的專家,編印教材、制作課件,分期分批組織宣貫培訓,指導各地開展標準化工作。
三、完善機制,激發各方動力
各級主管部門要堅持指導和激勵并重,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標準化工作激勵機制,提高主管部門、施工企業和工程項目開展標準化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對于標準化工作成績突出的企業和項目授予“示范企業”、“示范工程”稱號,優先推薦“示范工程”參評省建筑結構優質工程和省建設優質工程;對積極推進標準化工作的企業負責人和項目管理人員,優先推薦參與評優評先、職稱評審。要將企業和項目標準化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市場管理、資質管理和誠信管理的范疇。加強推介和引導,每年召開1—2次現場觀摩會,充分發揮典型示范的引路作用,營造建設單位優先選用質量安全管理雙優企業的氛圍。對于標準化工作開展不力的企業和項目要予以通報、曝光。
省廳將各地標準化工作開展情況納入日常省級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及對質量監督機構和人員的考核管理,對于積極創新質量監管方式方法,全面深入開展標準化工作的,給予表彰并推廣經驗,對工作滯后地區進行約談。
四、統籌結合,提升管理效能
標準化是加強質量管理、提高工程質量水平的重要抓手,是新形勢下質量管理工作的創新和發展,也是一項基礎性、長期性工作。各級主管部門要認真研究,大膽探索,積極實踐,結合本地實際,將標準化工作與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結合、與工程質量常見問題治理結合、與安全生產標準化結合、與日常質量安全監管結合,逐步建立完善質量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的長效機制。
各級主管部門和廣大建筑施工企業要將標準化工作作為貫徹落實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的具體舉措,從滲、漏、裂等影響使用功能的突出問題入手,狠抓質量常見問題治理,促進企業和施工現場落實質量行為管理和實體質量控制的標準化。通過標準化工作促進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提升質量安全管控能力,提高質量安全生產管理水平。要將標準化工作貫穿到日常質量監督管理中,創新監管方式,加強對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建立運行情況和施工現場標準化落實情況的檢查,促進企業形成制度不斷完善、程序不斷優化、工作不斷細化的持續改進機制,實現質量管理科學化、標準化和規范化。
請各市、州主管部門將本地區標準化工作實施方案于2015年12月15日前報送省廳標準化工作辦公室(省質安總站)。
聯系人:徐敏新 聯系電話:027—67120972
附件:《宜昌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工作實施手冊.pdf》(電子檔)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