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混凝土試件監督管理的通知
武建質字〔2009〕12號
各區質監站,市站監督科,各建設、監理、施工、檢測單位,商品混凝土供應商:
建筑工程現場混凝土試件的強度檢驗是判定建筑工程結構質量安全的重要指標。近年來,隨著我市建筑規模的不斷擴大,施工現場對混凝土試件在取樣、制作、養護等方面不規范現象時有發生,主要表現為:
一、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將混凝土試件委托給商品混凝土供應商制作、養護和送檢,混凝土試件檢測的真實性、代表性得不到保證。
二、同條件混凝土試件留置數量不足,所代表具體構件不清,沒有做到與所代表構件進行相同條件養護,試件留置隨意性較大。
三、混凝土試件在制作時不能做到從澆筑地點隨機抽取,有的甚至故意弄虛作假,沒有嚴格執行見證取樣送檢制度。
針對目前施工現場混凝土試件管理不規范的現象,為保障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現就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混凝土試件的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有條件的施工現場,特別是大型住宅小區和公共建筑推廣建立簡易標養室;條件不夠的,混凝土標準試件必須送有資質的試驗室進行養護和檢測。
二、施工現場監理人員要督促施工單位在開工前制定相應的混凝土試件留置方案并審批,嚴格按照相關規范的規定做好混凝土試件管理工作,切實執行混凝土試件的見證、取樣、送檢制度,確保標養試件和同條件養護試件的真實性、有效性。
三、嚴禁將混凝土試件交由商品混凝土供應商制作、養護和送檢;嚴禁在試件上弄虛作假。
全市各級質量監督機構和人員要加強監督管理,在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工程建設、監理、施工、檢測單位,商品混凝土供應商在混凝土試件取樣、制作、養護、送檢、試驗等環節有不規范行為,一經查實,該批混凝土報告作廢,責令相關單位整改,并對結構實體質量進行監督驗證檢測。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并按照《武漢市建筑市場不良行為記錄與公布辦法(試行)》(武建[2007]248文)進行公示。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