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建筑質監站關于進一步加強高強預應力混凝土管樁質量管理的通知 武建質字〔2011〕20號
來源:原創文章 作者:湖北天慧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時間:2011-08-01 點擊量:3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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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加強高強預應力混凝土管樁質量管理的通知
武建質字〔2011〕20號
市、區質監機構,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對進入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高強預應力混凝土管樁(以下簡稱管樁)的質量管理,規范參建各方質量行為,確保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建筑工程,禁止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先張法預應力混凝土管樁》(GB13476-2009)和湖北省地方標準《預應力混凝土管樁基礎技術規程》(DB42/489-2008,以下簡稱《規程》)及配套的圖集生產的管樁。
二、工程建設、勘察、設計單位應嚴格執行國標GB13476-2009和《規程》,按照有關規定選用管樁。
三、工程監理、施工單位應嚴格按《規程》和省住建廳《關于加強高強預應力混凝土管樁質量控制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0]103號)的要求加強管樁的質量控制管理。
四、進入施工場地的管樁,建設單位應按《規程》要求,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管樁外觀尺寸、預應力主筋的數量及直徑、箍筋的直徑及螺距、箍筋加密區位置及長度、預應力主筋抗拉強度及延伸率、樁身混凝土均勻性、樁身混凝土強度、端板厚度等項目的檢測。各檢測單位必須按新標準的規定作出明確的檢測結論,判定為不合格的管樁,嚴禁在工程中使用。
五、各質監機構要督促各方責任主體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技術標準及本通知有關規定,加強對管樁施工過程的監督抽查,發現違反相關規定的,一律責令停工,將不合格產品清退出場;已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管樁的工程,應組織專家論證,同時對相關責任主體依法進行處罰。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