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筑質監站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鋼筋焊接質量管理的通知
武建質字〔2012〕10號
市、區各質監機構,各建設(開發)、施工、監理及檢測單位:
在近期組織的質量專項檢查中發現,一些在建工程的鋼筋焊接質量不符合規范和設計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建筑鋼筋焊接質量管理,確保工程質量,消除結構安全隱患,根據《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JGJ18、《鋼筋焊接接頭試驗方法標準》JGJ/T27等有關規程規范及技術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控制進入施工現場的鋼筋和焊接材料的質量
鋼筋進場時,應有質量證明書,應根據現行的國家規范標準的相關規定,按其規格、批次抽取試件作力學性能檢驗和物理檢驗,檢驗結果必須符合有關規范標準的規定;焊條、焊劑等焊接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及使用說明書,存放時,應分類、分牌號、分批次,并采取有效防腐、防潮措施;使用前應檢查焊接材料的質量,若受潮時,按有關規定或說明書要求進行烘焙;使用中回收的焊劑應清除熔渣等雜物,并應與新焊劑混合均勻后使用。
從事鋼筋焊接施工的焊工必須持有鋼筋焊接考試合格證,并按照合格證規定的范圍上崗操作。操作前,技術人員應做好技術交底工作,焊工必須熟悉圖紙及被焊工件的材質、堆焊部位、操作要領及質量標準等有關技術要求。
二、切實加強對鋼筋焊接質量檢驗及驗收的控制
(一)焊前的準備工作直接影響焊接質量,為防止焊接接頭產生夾渣、氣孔等質量缺陷,焊接區域的鋼筋表面須清除鐵銹、油污、溶渣等雜物;對影響接頭成型的端部彎折、劈裂等應予矯正或切除。
(二)在工程開工前或每批鋼筋正式焊接之前,無論采用何種焊接工藝,均需采用與施工現場相同條件進行工藝焊接試驗,了解鋼筋焊接性能,選擇最佳焊接參數,掌握擔負生產的焊工的技術水平;每種牌號、每種規格至少做一組試驗;試驗結果若不滿足要求時,應改進工藝,調整參數,直至合格為止;接頭試件的力學性能需經具備相應檢測資質機構檢測,其外觀質量及力學性能結果應符合鋼筋焊接質量檢驗與驗收的要求;采用的焊接工藝參數應包括設備型號、焊材、電流、焊工編號等,并做好記錄,以備查考。
(三)焊接材料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其型號應根據設計要求確定,若設計無規定,應參照JGJ18的規定執行;電渣壓力焊可采用HJ431焊劑;氧氣、乙炔及液化石油氣的質量及純度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有關規定。
(四)焊機應經常維護保養和定期維修,并形成維修保養記錄,確保設備正常使用。施焊時,隨時注意觀察電源電壓、電流的波動情況,根據波動情況,及時采取措施,確保電壓、電流值、通電時間等符合工藝焊接試驗參數要求。
(五)各種焊接工藝適應范圍、焊接注意事項、焊接質量應符合JGJ18的要求。特別要注意上下(或左右)兩鋼筋軸線應在同一直線上,搭接焊時,焊接端鋼筋應先預彎。接頭處的彎折角不得大于3°,接頭處的軸線偏移不得大于鋼筋直徑的0.1倍,且不得大于2mm。電渣壓力焊只適用于豎向鋼筋的連接,施工單位不得將豎向焊接的鋼筋放置于梁、板構件中用作水平鋼筋,當豎向鋼筋采用電渣壓力焊時,鋼筋直徑不宜小于14mm。
(六)焊接接頭和焊接制品應按檢驗批及時進行質量檢驗和驗收,檢驗內容包括外觀檢查和力學性能檢測。各種焊接工藝均需進行工藝焊接試驗和相應檢測,力學性能檢測應在鋼筋工程中按檢驗批的劃分,隨機抽取檢測試樣,試樣長度按JGJ/T27標準執行。檢測報告應包括工程名稱、取樣部位;批號、批量;鋼筋牌號、規格;焊接方法;焊工姓名及考試合格證編號;施工單位;力學性能試驗結果等內容。
三、大力推廣運用鋼筋直螺紋連接技術
鋼筋機械連接技術已相當成熟(包括335mpa級鋼筋與400mpa級鋼筋),目前大量采用的是滾軋直螺紋連接技術,相對于鋼筋焊接工藝,具有節約資源、施工方便、連接速度快,且不受氣候條件影響,鋼筋機械連接性能可靠等優越特點。直徑大于16mm(含16mm)的鋼筋宜采用機械連接技術;直徑大于28mm的鋼筋,或細晶粒工藝鋼筋與余熱處理的鋼筋由于焊接工藝要求高,要求采用直螺紋連接技術。鋼筋采用機械接頭時,除按規定進行型式檢驗外,連接前,應對不同廠家的進場鋼筋均應進行接頭工藝檢驗;驗收時,應根據JGJ107的規定,按驗收批從結構中抽取相應數量的試件進行力學性能檢驗。
四、認真落實各相關參建責任主體責任
(一)施工單位應對工程中使用的鋼筋、焊接材料的施工質量負責。加強鋼筋、焊接材料的進場質量檢驗工作,落實好技術交底,確保焊接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做到人證相符;嚴格實行鋼筋連接前的接頭工藝檢驗制度;對鋼筋焊接的質量要嚴格控制與檢查,對不滿足設計和規范要求的,應返工處理。
(二)監理單位應加強對鋼筋報驗、焊接及鋼筋接頭工藝檢驗的旁站及見證取樣、送檢工作的管理;應檢查產品合格證、型式檢驗報告、出廠檢驗報告、進場復驗報告等資料;核實焊工考試合格證的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檢查鋼筋連接接頭的現場檢驗是否嚴格按驗收批進行;檢查鋼筋接頭等級和應用部位是否符合要求等。
(三)檢測單位的試驗數據應真實有效,報告填寫內容齊全,檢測數據有弄虛作假行為的,要依法進行查處。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