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建[2013]113號:市城建委關于印發《全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建設局,各建設、施工、監理及建筑起重機械租賃、安裝單位:
現將《全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武漢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3年4月27日
全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和全市“抓文明施工、創精品工程暨安全質量大提升活動動員大會”精神,扎實開展全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大力開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繼續深入開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減少一般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努力實現全市建設工程安全管理大提升,促進建設工程安全形勢穩定好轉。
二、專項整治工作重點
在全市全面開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同時,突出以下三個重點:
(一)重點地區:新城區、開發區、城建重點工程較多、工程處于人員密集區域、在建的住宅小區。
(二)重點企業:存在重大危險源、因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問題被實施不良行為記錄與公布或安全生產公示、發生安全事故的企業。
(三)重點時段:氣候變化大、重大活動多、黃金旅游周、工作交接和晚間作業等時段。
三、專項整治工作主要內容
(一)開展安全生產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全員安全生產責任意識
深入開展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責任意識,提高政府領導的安全指揮能力、部門的安全監管能力、企業的安全管理能力、從業人員的安全操作能力和識險避險能力。
(二)加強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解決突出問題和規范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按照《市城建委關于印發建筑起重機械等三項專項整治實施細則的通知》的要求,主要加強以下三項專項整治工作。
1、建筑起重機械:一是深入推行建筑起重機械專業承包“一體化”管理。凡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使用的設備的租賃、安拆作業必須委托同一家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專業承包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專業分包單位承擔。二是嚴格執行整機安全性能自檢制度。專業分包單位應按照《市城建委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的通知》(武城建〔2013〕4號)規定,對出租前的設備整機進行安全技術性能檢查評估(簡稱自檢),自檢合格的應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并對自檢合格證明結論負責。三是嚴格設備的安裝行為管理。安裝前,專業承包單位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及時辦理安裝(拆卸)告知手續,認真做好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論證及審批手續,制定應急預案。安裝(含升降、附著)作業時,嚴格按照設備安裝拆卸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施工總承包(使用)、監理單位應實施旁站監督;設備每次升降、附著完畢后,均應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四是嚴格設備的日常使用管理。使用前,應組織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作業前,應對吊索、吊具進行檢查,設警戒區域,并指定專人監護;超過一定規模危險性較大的吊裝作業前,認真做好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論證及審批手續,制定應急預案;吊裝過程中,實施旁站監督;流動式起重機械在進入施工現場前,使用單位必須向施工總承包單位報告登記。五是嚴格落實設備的檢查、維修和保養制度。堅持專職人員每日巡檢制度、項目部的設備周檢制度、專業承包單位月檢制度,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按規定及時進行整改,嚴禁設備“帶病”作業。六是實行特種作業人員鎖定制度,加強人員管理。設備安裝(拆卸)人員和操作人員,應由設備專業承包單位負責,必須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作業時應服從施工總承包單位的管理。實施設備與操作人員綁定管理制度,固定設備使用期間的操作、指揮人員,不得擅自更換,不得疲勞作業。七是嚴格實施設備安全智能監控管理。2013年7月1日起,全市在建工程施工現場新安裝的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必須配置安全監控裝置;在建工程項目部必須建立施工現場建筑起重機械監控平臺;設備專業分包單位必須建立企業設備的監控系統。
2、腳手架和模板支撐:一是嚴格分包企業資質管理制度。腳手架、模板支撐工程由分包單位搭設的,分包施工單位必須具備施工相應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偝邪鼏挝粦c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生產協議。二是嚴格作業人員資格制度。從事架體搭設(登高架設)作業的人員必須具備建筑架子工資格。從事建筑施工腳手架和模板支撐架施工作業的分包單位,應按項目需求配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特種作業人員證上崗,并開展崗前安全教育,上崗時正確佩戴和使用安防用品。三是嚴格鋼管、扣件、密目式安全網進場查驗制度。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必須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鋼管、扣件、密目式安全網是否具備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型式檢驗報告、產品說明書、出廠檢驗合格證等憑證進行查驗和存檔,并對材料物理性能進行進場檢驗。四是推行鋼管、扣件、密目式安全網進場見證取樣送檢制度。鋼管、扣件及緊固件和密目式安全立網在使用前,施工單位應在監理單位見證下對其抽樣,委托有資質的、具備相應監督檢測職能的檢測機構進行送樣檢測。從2013年7月1日起,新開工項目使用的鋼管、扣件及緊固件、密目式安全網,必須提供見證取樣檢測合格報告,否則一律不得投入使用。五是嚴格腳手架和模板支撐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審批、審查、以及專家論證制度。腳手架和模板支撐工程搭設前,應針對項目實際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并按程序進行審核、審批、審查。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腳手架和模板支撐工程安全專項方案,應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因設計、結構、外部環境等因素發生變化,或者根據專家論證提出的意見,需對專項方案進行修改的,修改完善的專項方案須按程序重新進行審核、審批、審查、論證。六是嚴格腳手架和模板支撐搭設前的安全技術交底、搭設過程檢查及驗收制度。搭設前,應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人員、作業人員實施安全技術交底。搭設過程中,應指定專人對專項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和按規定進行監測、巡查檢查。搭設完成后,應對腳手架和模板支撐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經施工技術負責人、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七是嚴格參建單位主體責任。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辦理安全監督手續時,應當提供腳手架和模板支撐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組織專業人員督促專項治理工作落實。監理單位要加強腳手架和模板支撐工程施工的現場監理,對進場見證取樣送檢、再次使用前的檢查等環節進行認真審核;加強搭設期間的巡查檢查。施工單位要嚴格按專項施工方案組織腳手架和模板支撐工程的搭設,對鋼管、扣件和密目式安全網組織進場查驗??偝邪鼏挝灰概蓪H藢κ┕がF場使用的鋼管、扣件及緊固件、密目式安全立網等材料進行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防護材料使用管理檔案,對材料的質量證明文件、檢驗檢測資料、使用和報廢情況等進行記錄;做好日常的檢查,對存在嚴重變形或磨損、斷裂或破洞、霉變、系繩松脫、搭接處脫開等情況的,及時進行修理或更換。同時,經常清除靠近密目式安全網上的附著物,保持外觀清潔。
3、深基坑工程:一是嚴格分包企業資質管理。全市深基坑支護工程施工單位和土方開挖分包單位,必須由依法取得相應的企業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專業分包企業承擔。二是嚴格專家論證制度。開挖深度超過5米或深度雖未超過5米,但巖土工程條件和周邊環境較復雜的基坑工程實行設計、施工方案論證制度。深基坑支護工程設計方案、專項施工方案必須通過設計審查和專家論證后,方可進行施工。通過論證的設計方案和施工方案不得隨意變更,確需修改的,應經原專家組重新論證。三是嚴格建設單位統籌協調作用。建設單位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基坑工程管理程序,督促各有關責任單位履行職責,做好統籌協調工作。在深基坑工程施工前,應對基坑周邊可能受影響的建(構)筑物、管線、設施,組織相關單位進行協調,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安全鑒定部門進行安全鑒定,制定安全保護措施。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基坑工程和周邊環境進行檢測、監測和安全風險管理,惡劣氣候期間、監測數據異常時,應當增加監測頻率,當監測數據達到報警值時,應進行風險評估,采取應急措施。不得隨意壓低基坑工程造價,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不得降低基坑工程質量安全標準,不得隨意減少監測項目,不得擅自變更設計。四是嚴格深基坑工程設計。基坑周邊環境對地下水位變化敏感時,應進行封閉截水方案設計,基坑土方開挖前應對截水質量和效果進行檢驗。采用降水措施的基坑工程,應根據巖土工程條件和周邊環境進行分析,采取回灌和監控措施。巖土工程條件和周邊環境復雜、開挖深度超過15米或地下結構三層以上(含三層)的基坑應采用封閉截水措施。采用地下連續墻作為基坑支護結構時,應與主體結構統一設計。五是嚴格基坑開挖程序。基坑支護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單位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對支護結構實體質量、防水體系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合格后,由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監測單位進行深基坑開挖條件驗收,未經驗收通過的,深基坑不得開挖。六是嚴格基坑周邊安全防護、警示。施工單位應在深基坑周邊設置符合規范要求的防護欄桿,對施工作業人員上下深基坑的通道按標準規范進行搭設,禁止施工人員在無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支護結構上作業和行走。在施工現場重要部位和危險場所設置安全警示標志,除深基坑設計要求允許外,深基坑周邊5米范圍內不得堆土、堆料、放置機具。七是嚴格深基坑開挖過程的巡查、檢查。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對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和按規定進行監測,對于發現未按專項施工方案實施的,要立即整改。監理單位應檢查和督促現場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體系和各項技術措施的落實,檢查和督促設計、施工、監測方案按審查批準的文件實施,及時掌握監測數據,對監測過程進行跟蹤。八是嚴格基坑施工應急管理。建設單位應組織有關責任單位編制應急預案。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應組織施工、監理等相關單位對基坑和周邊設施進行巡查,發生險情時,啟動應急預案,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并給予資金保障,及時報告相關單位。
(三)加強安全生產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長效機制
各單位、各部門要以本次專項整治為契機,堅持標本兼治,緊緊抓住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特別是反復發生、長期未能根治的頑癥痼疾,及時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強化治本之策,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四、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成立由市城建委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任組長,市建管辦主要領導任副組長,市城建委質安處、市建筑質監站、市城建安全站、市市政質監站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市城建委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建委安委會辦公室,負責具體指導、協調全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具體分工如下:
市城建委質安處負責全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
市建筑質監站負責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深基坑工程專項整治的有關工作,協助市城建安全站做好腳手架和模板支撐專項整治相關工作;
市城建安全站負責全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裝、使用的建筑起重機械專項整治和腳手架、模版支撐工程專項整治的有關工作;
市市政質監站負責全市市政建設工程深基坑工程專項整治的有關工作。
五、實施步驟
全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部署和自查階段(5月中旬前)
各區、和全市各建設、施工、監理及建筑起重機械租賃、安裝單位要結合實際,在深入分析2012年以來事故特點和安全形勢的基礎上,制定本地區、本單位的具體工作實施方案,成立工作專班,明確整治重點、工作任務、方法步驟和時間安排,層層動員部署,督促企業和單位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排查隱患,糾正非法違規行為,并將排查出的隱患逐一登記,建檔立案,督促整改。
各單位、各部門同時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專項整治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深入宣傳闡釋專項整治的目的和意義,提高全社會對專項整治重要性的認識。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下旬—10月底)
各區、各單位要加大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點時段的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力度,發現一般隱患要立即整改;對于重大隱患,實行掛牌督辦制度,及時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等“五落實”及掛牌、整改、驗收、銷號、歸檔等“五到位”,切實加強隱患整改的閉環管理,確保重大隱患的有效監控和及時整改。
各區要結合實際,適時組織聯合執法,始終保持“打非治違”的高壓態勢,對經限期整改仍未符合規范的,一律責令停工整改;對拒不整改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予以處罰;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
各區要按照《市安委會關于印發武漢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武安〔2012〕11號)、《武漢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工作實施方案》(武城建安〔2012〕2號)要求,督促、指導本轄區內在建工程項目參建的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推進隱患排查治理標準化數字化(兩化)管理系統在企業范圍內廣泛應用,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
(三)督促檢查階段(11月)
各區要不定期地采取突擊檢查、重點抽查、跟蹤檢查以及交叉檢查的方式,加強對本地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督促檢查和工作指導,及時發現問題,嚴防整治工作流于形式,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各單位要對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驗收。市城建委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將組織對全市建設工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四)第四階段:鞏固總結階段(12月)
各區、各單位要對專項整治開展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找出存在的不足,制定并落實整改措施,同時建立完善規章制度,規范安全生產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專項整治工作是今年全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目標內容,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狠抓落實,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各單位、各部門要加強對每一階段工作情況的督促檢查,要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焦點和難點問題,加強監管,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級建管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執法合力。
(二)認真排查,大力整治。要深入基層和生產一線,強化專項整治工作全過程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加大安全投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和隱患排查治理,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增強事故防范能力。對存在重大隱患的企業,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嚴格落實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和整改摘牌銷號制度,健全專家排查隱患制度、隱患整改效果評價制度、安全舉報獎勵制度,構建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
(三)強化監管,嚴格執法。要落實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要求,運用集中執法、專項督查等方式,加強各項工作的督促檢查。要嚴格追究事故責任,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嚴肅追究刑事責任。要認真執行事故約談、掛牌督辦不良行為記錄、安全生產公示、重點監控等制度,用典型和事故教訓推動安全生產工作。
(四)營造氛圍,強化監督。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專項整治工作,動員和引導廣大企業職工和從業人員積極參與和支持專項整治。加強社會和輿論監督,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對嚴重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導致的事故及時公開曝光,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預期成效。
(五)及時總結,報送信息。各區加強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的信息報送。5月10日前,要將制定的專項整治具體實施方案報市城建委安委會辦公室。6月30日、12月31日前分別將4—6月和整個專項整治期間的工作進展、典型案例、采取措施和存在的問題等情況總結分析材料報市城建委安委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