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建委關于印發《2011年全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城建〔2011〕65號
各區建設局、建管站(安全站),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
根據市城建委《2011年全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要點》(武城建[2011]32號)的相關工作部署,為做好全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現將《2011年全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切實做好專項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落實。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2011年全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根據市城建委《2011年全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要點》(武城建[2011]32號)的相關工作部署,為做好全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繼續扎實開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督促企業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確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術裝備、教育培訓等各項措施落實到位,進一步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事故,促進全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治理重點
(一)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相關法規、部門規章及標準規范的貫徹落實情況
重點是《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建設工程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導則》(建質[2009]254號)、《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術規范》(JGJ162-2008)、《關于加強房屋建筑施工現場部分施工工藝和設備的使用管理的通知》(鄂建[2010]119號)、《建設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技術規程》(DB42/535-2009)、《武漢市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實施手冊》、《市城建委關于進一步加強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全管理的通知》(武城建[2010]292號)、《市城建委關于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電梯井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武城建[2010]358號)等相關文件和標準規范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管理情況
1、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使用經省、市相關部門鑒定合格的“建筑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輔助管理系統”進行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方案的編制,并嚴格按程序進行審核、審批、專家論證。
2、預防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是否按規定設置安全警示標識,是否在容易發生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的部位設置有效安全防護措施。
3、腳手架和模板支撐:施工分包隊伍和從業人員是否具備相應資質、資格,專項方案是否嚴格執行審批程序;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是否嚴格執行《市城建委關于進一步加強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并取得《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備案證》。
4、建筑起重機械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設備產權、使用單位是否履行應盡的安全管理職責,塔式起重機是否按規定安裝安全監控系統,物料提升機的防墜裝置和限載裝置是否有檢驗合格證,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按要求持證上崗。
5、人工挖孔樁施工:是否嚴格落實設計、施工、安全三項專項方案審核認證程序。
6、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施工現場特別是高層建筑工程是否制定施工消防安全專項方案,是否嚴格執行消防制度、動火審批、監護、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制度,臨時工棚、設備的配電及臨時照明線是否按規定設置,現場是否按照規范要求設置必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7、電梯井施工操作架(平臺)搭設及安全防護:是否嚴格執行《市城建委關于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電梯井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設置電梯井操作平臺及安全防護。
三、治理安排
(一)4月:預防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電梯井施工操作架(平臺)搭設及安全防護專項治理工作。
(二)4月至11月: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項治理工作。
(三)5月至7月:建筑起重機械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專項治理工作。
(四)8月至9月:腳手架和模板支撐、人工挖孔樁專項治理工作。
(五)10月至11月: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
(六)12月:對上述各項專項治理情況進行總結驗收。
四、治理方式
采取企業自查、市區建管部門普查、市城建委結合季度檢查工作組織督查的方式進行,以企業自查為主。同時,各單位、各部門要認真做好迎接上級對我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治理督查的各項準備工作。
五、有關要求
(一)認真組織好專項治理工作。各單位、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結合實際,制定專項治理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專項治理工作的內容、時間、步驟及相關要求,要針對薄弱環節,突出重點,切實落實專項治理各項工作措施。要做到四個結合:一是與各類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相結合;二是與貫徹落實上級安全生產工作指示精神相結合;三是與深入推進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工作相結合;四是與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相結合。
(二)切實履行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建設各方責任主體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建設、施工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嚴格落實企業對施工現場的定期安全檢查制度,保證必要的安全生產投入,改善生產條件;建設單位要保證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生產費用的及時撥付,并督促施工、監理單位落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要求;監理單位要審查安全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對施工過程的危險部位和重要環節要嚴格執行旁站式監理,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督促施工單位整改。
(三)認真做好督促指導工作。市、區建管部門要全面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加強對所轄企業和工程項目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導,適時對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隱患。對因不認真開展專項治理或多次整改仍不到位或拒不整改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依法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懲。各區建管部門要對全區專項整治情況及時整理分析并通報,督促指導全區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的有序開展。
(四)做好專項治理情況的報送工作。各區建管部門要做好相關信息的報送工作。每季度要對轄區內開展專項治理情況進行總結分析,研究制定下一季度專項治理工作安排和措施,并于每個季度第一個月的5日前將形成的書面材料報送至市城建委安委會辦公室(市城建安全生產管理站)。11月25日前,各區建管部門要將開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形成書面報告報送市城建委安委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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