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關于進一步加強電梯安裝工程工管理的通知
武建〔2009〕181號
市建管各站辦,各區建設局,各建設、監理、施工單位:
為規范我市電梯安裝工程施工各方的質量行為,保證工程施工質量和使用安全,依據《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結合我市工程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電梯安裝工程施工管理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電梯安裝企業的資質管理
(一)市建委對全市電梯安裝工程施工企業的資質實施管理,并委托市建筑質監站受理市屬電梯安裝企業的資質申報和外地來漢電梯安裝企業的備案登記管理工作。
(二)凡在武漢市從事電梯安裝工程的施工企業必須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電梯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證書,并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接電梯安裝工程。
二、電梯安裝工程的分包管理
(一)電梯安裝工程系專業分包工程,具有資質的安裝單位(包括外地來漢單位)應到市建筑市場管理站辦理分包登記手續。
(二)建設項目中的電梯安裝工程應納入工程總承包的統一管理。總承包單位應以規范文本的形式,與電梯安裝單位簽署工程分包合同,經過建設單位認可后,到市建筑市場管理站備案。
三、電梯安裝工程的質量管理
(一)建設單位在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登記手續時應包含電梯安裝工程,并在電梯安裝工程開工前通知工程質量監督機構,隨時接受監督檢查。
(二)監理單位應充分履行電梯安裝工程的質量管理職責,做好旁站監理工作。
(三)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加強對電梯安裝分包單位的管理;電梯安裝工程分包單位應嚴格按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規范施工。
(四)市、區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將電梯分部工程納入單位工程的質量監督體系,加強對電梯安裝工程相關責任主體質量行為和施工質量的監督管理。
四、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關于印發<武漢市電梯安裝工程質量監督實施細則>的通知》(武建質字【2006】7號)同時廢止。此前所作如有與本通知不符的相關規定以本通知為準。
二○○九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