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建委關于進一步加強煙道產品安裝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武城建〔2010〕325號
來源:原創文章 作者:湖北天慧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時間:2011-03-08 點擊量: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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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建委關于進一步加強煙道產品安裝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武城建〔2010〕325號
各區(開發區)建設局、建管站(質監站),市建筑質監站,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
根據省住建廳的有關工作要求,為進一步規范煙道產品進場驗收程序,加強煙道現場安裝質量管理,確保工程質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建設單位的要求
建筑工程使用的煙道產品必須是正規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單位(以下簡稱施工單位)采購時,需核查廠家的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等內容,產品需經武漢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建材站抽檢合格后方可進場使用,產品的型式、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
二、對監理單位的要求
煙道產品進場時,監理單位應檢查煙道產品外觀質量、核查產品合格證和出廠檢驗報告,檢查產品的型式、規格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煙道產品安裝時,監理單位應對安裝過程進行旁站檢查,安裝完畢后,應對安裝質量按規范要求進行驗收。
三、對施工單位的要求
煙道產品進場時,施工單位應檢查煙道產品外觀質量,核查產品合格證和出廠檢驗報告,檢查產品的型式、規格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安裝。施工單位應嚴格按規范要求進行煙道安裝,報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隱蔽,并做好驗收記錄。
四、對質監機構的要求
質監機構在監督巡查時,要加強對煙道產品質量的監督抽查,督促參建各方嚴格履行各自職責,施工現場一經發現不合格產品,對未使用的,堅決要求退場;已使用的,堅決要求拆除。對使用不合格產品的企業,要按照相關規定,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個人的責任,予以不良行為公示。
質監機構要加大對本通知的宣傳力度,督促參建各方嚴格執行通知的有關規定。對反映關于煙道產品的質量問題要高度重視,進行認真處理,并將有關情況及時上報。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