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建委關于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電梯井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武城建〔2010〕358號
各區建設局、建管站(安全站),各建設、監理、施工單位:
為了規范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電梯井施工操作架(平臺)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搭設安裝和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依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相關標準規范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電梯井施工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將電梯井施工操作架(平臺)搭設工程列為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依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文件的相關要求進行安全管理。
二、電梯井操作架(平臺)搭設安裝及使用管理
(一)電梯井施工前,必須根據各工程電梯井道設計特點(如電梯門洞尺寸、井道水平尺寸、層高等)編制電梯井施工操作架(平臺)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并經設計計算后,由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批,項目總監審查簽字同意后實施;
(二)電梯井施工操作架(平臺)應采用型鋼作為基座,并安全可靠地設置在結構上,操作架(平臺)嚴禁采用鋼管懸挑或將鋼管、木枋作為主要受力構件制作成操作架(平臺)基座或基礎;
(三)電梯井施工操作架(平臺)搭設安裝完畢后,應當經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聯合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電梯井施工操作架(平臺)僅作施工操作人員作業面,嚴禁超載或將操作架體(平臺)作為轉料平臺使用;
(五)電梯井操作架(平臺)應由使用班組、項目施工員、安全員進行日常檢查、維護,發現隱患及時消除;
(六)電梯井操作架(平臺)使用完畢后,在操作架(平臺)拆除前應將架體(平臺)內及型鋼封閉面上的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全面清理干凈;
(七)電梯井操作架(平臺)拆除作業必須遵循外腳手架相關施工要求,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拆除的鋼管、扣件、腳手板等須妥善運出電梯井道,禁止亂扔亂拋;電梯井操作架(平臺)搭設(安裝)和拆除時,項目安全員必須在場監管;
(八)電梯井施工操作架(平臺)拆除完畢后應及時對電梯井進行安全防護;
(九)對于采用型鋼制作成定型化的電梯井施工操作平臺,應制定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按本通知要求進行管理。嚴禁采用鋼管扣件制作成定型化操作平臺。
三、電梯井安全防護及使用管理
(一)電梯井門洞口應安裝工具式防護門,防護門底部應設置踢腳板,并于防護門外側張掛安全警示標示牌;
(二)電梯井道內每隔兩結構層且不大于10 m應搭設一道水平硬質隔斷。水平硬質隔斷的搭設應根據井道尺寸,采用鋼管扣件搭設縱橫向井字形水平隔斷基座,基座縱向鋼管應插入剪力墻預留洞內且伸出剪力墻應不小于150 mm,鋼管兩端另增加限位鋼管予以固定;基座上面采用模板木枋進行硬質封閉。禁止采用井壁內預留鋼筋頭或采用可調支托頂住井壁等簡單方式作為基座固定端。
(三)每兩層水平硬質隔斷之間的樓層電梯井道內應增設一道安全平網。安全平網應牢固掛設在穿墻鋼管、預埋掛鉤等可靠受力構件上。安全平網的規格尺寸、材質和系繩連接方式應符合安全網(GB 5725-2009)標準。安全平網的相鄰兩系繩間距應不大于0.75m,網與井壁的間隙應不大于100 mm。
(四)電梯井門洞口,電梯井道內的水平硬質隔斷和安全平網制作、安裝、搭設完畢后,應當由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組織聯合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因施工需要臨時拆除電梯井門洞口防護、電梯井道內防護的,需經項目安全管理負責人審核批準,工作過程中有人值守并設置標志,當日工作完畢應原樣恢復。
(六)電梯井口防護門及水平防護拆除前,應依據規定經施工單位項目安全員、技術負責人、項目總監同意后,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
四、各施工企業應根據建設工程項目電梯井道特點,編制電梯井施工操作架(平臺)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嚴格按照方案組織施工。施工、監理單位應嚴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加強對電梯井施工操作架(平臺)的管理與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應立即進行整改,嚴防電梯井施工操作架(平臺)垮塌導致的高處墜落事故發生。
五、市、區各級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將電梯井施工操作架(平臺)的安裝搭設和使用納入執法巡查的內容,對不按規定要求安裝搭設和使用電梯井施工操作架(平臺)的,應及時查處。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