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切實做好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
和勞動技能考核工作的通知
鄂建辦[2011]30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按照省廳《關于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申辦職業資格證書問題的通知》(鄂建辦【2010】183號文)的要求,我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和職業資格證的考核合并進行,為切實做好這項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和職業資格證對應關系
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相關規定,結合我省工作實際,自發文之日起,我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工種調整為:建筑電工、建筑起重機械司機、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號司索工、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等六大類。其與職業技能工種對應關系為:建筑電工對應建筑電工(含工程電氣設備安裝調試工、供水設備維修電工);建筑起重機械司機對應起重機駕駛員、塔式起重機駕駛員;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對應安裝起重工;建筑架子工對應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司索信號工和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無對應的職業資格證。其他工種取證按國家及省相關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二、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取證辦法
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由省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考核辦)負責,職業資格證的申辦和發證管理由省職業技能鑒定所(以下簡稱省鑒定所)負責。實行一次考試取操作資格證和職業資格證雙證的考核管理辦法,具體流程如下:
1、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具有相應考核資格的單位按照特種作業人員考核辦法申報特種作業人員考核計劃的同時,向省鑒定所申報對應的職業資格證考試計劃;
2、各地安全監督機構或具有相應考核資格的單位按照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工作流程對申報人員實行理論考試和實操考核合格后,向省考核辦申報取雙證;
3、省考核辦審核同意,辦理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同時,向省鑒定所遞交考試合格人員匯總表,各地持考試合格人員匯總表在省鑒定所申請辦理職業資格證;
4、已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尚未辦理相應職業資格證的,在操作資格證書復核時,按以上程序辦理職業資格證書。
三、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的補充要求
1、嚴格實行考核計劃申報。各地區每月集中向省考核辦申報下月考核計劃,經省考核辦同意后,方可開展相應的考核工作。凡沒有申報考核計劃的,省考核辦有權取消其考核成績。
2、嚴格考試考核管理。各地要加強對考試考核的管理,保證考試考核工作質量。必須盡快配備足夠的具備相關技能考試資格的考評員、督導員從事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工作,考評員、督導員名單請于4月1日前報省考核辦備案。
3、嚴格資料歸檔。按照省廳《關于全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鄂建文[2008]172號)的具體規定,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考核考試資料由各地區、各考核機構負責建立歸檔,同時保存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省考核辦每年將不定期巡檢抽查各地考核管理和資料歸檔情況,存在嚴重問題的,暫停其考核資格。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