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建筑工程無障礙設施和住宅工程配套信息管網工程
專項驗收的通知
武建質字〔2007〕6號
各建設、監理、施工單位,各區質監站,東風質監站,市站各監督科: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入開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要求,大力推進建筑工程無障礙設施和住宅工程配套信息管網工程的建設質量,提升城市品質,根據《湖北省無障礙設施建設和管理規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7號)和《市建委關于加強新建住宅工程配套信息管網同步建設工作的通知》(武建[2009]63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全市開展建筑工程無障礙設施和住宅工程配套信息管網工程專項驗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0年4月1日起,全市規劃區內所有建筑工程的無障礙設施和住宅工程配套信息管網工程必須實行專項驗收。
二、專項驗收工作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監理、施工等參建各方參加。
三、專項驗收合格后,必須填寫《建筑工程無障礙設施驗收記錄表》(附表1)和《住宅工程信息管網工程質量驗收記錄表》(附表2),參加驗收各方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納入竣工驗收資料中,并報相關質量監督機構。
四、工程竣工驗收時,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和監理單位的工程質量評估報告中,應對無障礙設施和配套信息管網工程的施工及專項驗收情況進行專題說明。
五、未進行專項驗收或專項驗收不合格的單位工程,不得組織竣工驗收。
六、全市各級監督機構在竣工驗收監督時必須同時檢查專項驗收情況,核查相關資料。
七、工程建設要嚴格按照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和相關施工技術標準,進行無障礙設施和配套信息管網工程的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設計,不得偷工減料,做好質量檢查和記錄。
八、全市各級監督機構要加強管理,對擅自修改無障礙設施和配套信息管網工程設計、重大設計變更沒有重新報審,以及違反質量管理規定等行為,要責令整改,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拒不整改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相關監管部門要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行政處罰,并納入不良行為記錄進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