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為貫徹落實省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在全省開展重點行業領域消防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鄂消委[2014]10號)精神,實現“三個確?!蹦繕耍捍_保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措施落實到位;確保不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確保不因監管不到位發生亡人火災。經研究,決定從即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止,對全省在建工程施工現場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全省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二、檢查內容
(一)施工現場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及其他與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有關的單位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范規定的情況;依法應經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是否將消防設計文件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合格。
(二)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保障條件落實情況。重點檢查施工現場是否設置臨時消防水源、器材和通道;員工宿舍是否設在施工作業區;電、氣焊工是否經過持證上崗;是否采用易燃可燃外墻保溫材料、聚氨酯類泡沫材料、彩鋼夾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
(三)省住建廳、省公安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鄂建文〔2014〕7號)落實情況。
三、工作步驟
本次專項檢查分為動員部署、自查整改、集中整治、總結驗收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4年8月5日前)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實際情況,制定專項檢查方案,召開動員會議,對專項檢查進行全面部署。
(二)自查整改階段(2014年8月6日至8月31日)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指導、督促本轄區內的建筑施工企業和在建工程參建各方責任主體,根據本次專項檢查的內容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全面開展自查自改,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予以糾正。各項目總承包單位應向當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送書面的自查自糾報告,報告查出的主要問題以及整改措施和時限,監理單位應審核自查自糾報告,并監督總承包單位落實整改。
(三)集中整改階段(2014年9月1日至9月20日)
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直接監管的在建工程做到全覆蓋檢查;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直接監管的在建工程全覆蓋檢查的同時,要組織開展對縣市區監管的在建工程的巡查;省廳將組織檢查組適時對各地專項檢查情況進行督查。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檢查中,發現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保障條件達不到規定要求、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施工項目,應責令立即整改;對隱患嚴重、問題突出和拒不整改的,責令停工整改,并實施暫扣企業安全許可證、停止有關人員執業資格的行政處罰。整改措施不落實、整改工作不到位、消防安全隱患不消除的,一律不得恢復施工。施工現場搭設的員工宿舍、辦公用房等臨時設施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彩鋼板芯材等達不到消防要求的,除一律停止使用、限時拆除并清出施工現場外,結合全省建筑市場綜合整治工作予以立案查處。
(四)總結驗收階段(2014年9月21日至9月30)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對本地區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分析,形成有情況、有分析、有建議措施的專項檢查總結報告,于10月8日前上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處,聯系人:高建江,聯系電話:027-87362280(傳真),電子郵箱:673423596@qq.com。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安全生產極端重要性的認識,高度重視本次專項檢查工作,要明確本次專項檢查的負責人和牽頭部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精心安排,認真部署。
(二)全面排查,督促整改。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分析研判本地區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形勢,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在集中整治階段,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落實“實名制”整治責任,凡檢查、復查、督導過的施工現場都要由責任人員簽名存檔。
(三)嚴格執法,務求實效。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要求,嚴格落實隱患整改責任。對建筑施工現場隱患整改不到位,導致火災事故的建筑施工企業,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在專項檢查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行為,對工作不力,消極應付甚至瀆職的人員,要嚴格追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