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安辦[2015]6號 關于迅速開展全省房屋建筑電梯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
來源:原創文章 作者:湖北天慧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時間:2015-08-14 點擊量: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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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迅速開展全省房屋建筑電梯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 鄂建安辦[2015]6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建委,房產局及各有關單位:
近期,全國各地發生多起電梯傷人事故,社會反響強烈。為貫徹《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深刻吸取荊州7•26電梯事故教訓切實加強電梯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鄂安辦〔2015〕55 號)精神,堅決遏制電梯安全事故多發勢頭,經研究決定,立即開展全省房屋建筑電梯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治理范圍及目的
專項整治范圍為全省由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居民小區、房管部門直管房屋內的各類載人電梯以及在建工程中正在使用的施工升降機,以及與電梯、施工升降機使用管理相關的物業、施工、監理、安裝拆卸、租賃等責任主體單位。
專項整治的目的是通過整治,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電梯使用、維護保養等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隱患,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治理內容及重點
(一)既有建筑電梯
1、電梯使用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情況;
2、電梯設備維保記錄,使用登記或運行情況,檔案管理、制度建立和實施情況,維保合同簽訂情況;
3、電梯使用年限超期報檢、保修情況;
4、對質監部門下發的電梯隱患整改落實情況。
對涉及老舊危樓,使用時間長(10年以上),使用強度大、配置水平低、管理力量弱(無物管、無維保、無維修資金)以及自查發現問題尚未完成整改、群眾投訴舉報存在嚴重事故隱患、近年來故障較多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電梯應重點檢查。
(二)施工升降機
1、產權備案和使用登記制度的執行情況;
2、安裝拆卸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及執行情況;
3、基礎、連接部件、安全保險裝置、限位裝置、附墻裝置的完好性和安全使用情況;
4、定期檢查、日常使用、維護、保養記錄以及設備檔案管理情況;
5、建筑起重“一體化”服務企業的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及相關安管人員證照持有情況;
6、建筑起重機械司機、信號司索工、安裝拆卸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7、企業主要負責人帶班檢查和項目負責人帶班工作制度執行情況,企業安全部門對項目起重機械安全檢查情況,安全隱患整改情況;
8、項目監理單位履行起重機械安全監管職責情況,對起重機械月檢、加節附墻等重要環節進行旁站,驗收檢查情況。
對工業園、開發區在建項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起重機械應作為檢查重點。
三、治理時間及方式
專項治理行動從即日起至10月30日止,分為責任主體單位自查自糾、各地住建、房產主管部門檢查和省廳組織督查三個階段進行:
8月30日前,各責任主體單位按照治理范圍和重點,依據相關技術標準和管理要求,全面嚴格自查自糾。
9月20日前,各級房產、住建主管部門督促轄區內責任主體單位全數自查到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級房產主管部門對既有建筑電梯使用單位應全面檢查,并配合質監主管部門做好既有建筑電梯排查工作;各級住建主管部門做好施工現場施工升降機排查整治工作。10月20日前,各市(州)、林區住建、房產主管部門完成對下屬縣市區工作抽查。
省廳將適時對各地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部署
各地住建、房產主管部門要時刻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高度重視電梯安全工作,告誡企業不踩安全紅線。各地立即成立聯合工作專班,對電梯安全工作進行再部署、再落實,認真組織開展好本地區的專項整治。
(二)認真檢查,切實整改
各企業要嚴格按照規定內容和相關標準規范進行自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各級住建、房產主管部門要切實負擔起安全生產監管責任,督促企業、項目扎實開展自查自糾,要抽調相關設備專家以“誰檢查誰負責”原則,嚴格按照相關標準和規定的內容開展檢查。檢查中發現未經驗收、未經年檢、未按期維護保養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設備一律停用(停工)整改,嚴禁設備“帶病”運行,整改后驗收仍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恢復使用(復工)。
(三)加強監管,嚴格執法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電梯安全日常監管,督促相關責任主體嚴格落實電梯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對電梯安全不管不問的責任單位、責任人以及對電梯存在嚴重隱患拒不整改仍然使用的責任單位、責任人實施嚴厲處罰,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四)完善機制,確保平安
各級房產主管部門要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建立完善電梯使用管理、維護保養、檢驗檢測工作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建立安全保障長效機制。各地要加強對電梯安全使用的宣傳教育,通過多種媒體、渠道,普及電梯安全使用常識。要定期開展應急演練,保持電梯緊急報警裝置完好,并做到24小時有人應答,接到電梯故障通知后,要立即派人趕到現場,同時通知電梯維保人員實施救援,確保人員安全。各級住建主管部門要加強建筑施工現場施工升降機安全監管,嚴格按起重機械“一體化”管理要求落實相關責任。
各地住建、房產主管部門開展既有建筑電梯和建筑起重機械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要形成書面總結材料(要統計本地排查各類電梯、施工升降機臺數及下發整改、處罰情況),并于10月25日前將文件掃描檔或紙質文件報送省廳安委會辦公室。
聯系人:張 巍
郵 箱:drawpig@qq.com
電 話:027-67120973
傳 真:027-67120970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安委會辦公室
2015年8月13日